[综] 苟尾ba草绝不认命 - 第56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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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据老太太的话,她的老伴,也就是诸淑娴(苟子)便宜爷爷,就是外出巡逻视察屯兵状态时,染上恶疾,急病去的。

    这提前做准备,好像也没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只是,诸淑娴(苟子)得表明态度,她不参与其中的争斗。

    终于到了流放途中必经的大城镇的时候,诸淑娴(苟子)果断地给老太太买了两家奴仆,总共十八口人的,承诺每个月给老太太一百两零花钱,并负责这十八口的月银、粮食、衣物的,就撤回她在老太太身边的得用人,只留下尤金、尤银单纯负责老太太安全,其他事情,她都不管了,也不让她这边的人管了。

    诸淑娴(苟子)这明显要和诸家划分开来的行为,不仅老太太表现得十分震惊伤心,就是正和老太太争夺得水深火热的新二堂姐也是不能理解的。

    琼州作为流放地,是出了名的难生存,从大辉朝建立,年年流放人口过去,都没见人口增加的。

    具体多恶劣不知道,但是肯定不是随便能生存的地方。

    这种地方,有奴仆也不管用。

    而且……

    诸淑娴(苟子)这奴仆,来路有点不正。

    大辉朝虽然不禁止人口买卖,但是为了防止奴仆人口贩卖过滥,对什么人能拥有多少奴仆,是有明确的规定的。

    最为得民心的是,大辉朝的律法,还将户籍、奴仆数量、田地数量、税法都勾连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像诸淑娴(苟子)这种民籍的,一户最多能拥有一百亩田地,五百亩的山头,其中良田最多四十亩、次等田最多六十亩,超过了就要给重税,劣等田养成良田、开荒的另算,那是另一种政策。

    想要更多的低税的田地,就得是官籍了,但是几品的官能有多少田地,多少田地什么种类是免税、半税、全税、高税的,也有硬性规定的。

    据开国皇帝说,这是为了避免像前朝那般,百姓因为无田无地,无所依存地被迫举旗造反。

    奴仆就是算到这些田地上的,民籍的百姓,只有购买满额田地,才有资格购买奴仆,且一户奴仆人数不能超过八个。

    诸淑娴(苟子)能一口气买下十八口奴仆,也是因为这两户奴籍的人中,只有八个算是劳壮力,剩下的十个中,有四个是超龄的老奴,六个是不成丁的孩子的缘故。

    只要卖主愿意保证这些老弱病残的温饱生存的,这些是可以以户为单位买卖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这里面诸淑娴(苟子)还是钻了空子的。

    流放途中,明面上什么资产都没有的诸淑娴(苟子)哪里来的田地证明。

    不过是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只要钱到位,有的是人帮忙做这些事,也真没谁管大城市中,十几口奴仆的去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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